大夏文圣第九十九章:圣言国策,执掌东荒,永盛大帝彻底坐不住了(5/9)
后,倘若没有问题,那就放过,倘若有问题。”
“直接移交督察院中,罪状证据,人证物证摆在面前,这些大儒即便是想要袒护这帮官员,也不敢乱来,所以表面上他们得到了调遣权,缉拿权,定罪权。”
“可实际上无非是最终执行人。”
“落个铁面无私的美名罢了。”
“妙。”
“妙。”
“当真是妙。”
永盛大帝很聪明,毕竟一国皇帝,顾锦年只是简单说出来逻辑,他便自己全部猜测干净了。
是的。
这就是顾锦年的解决办法。
皇帝建立东厂的目的是什么?
监督百官,让他们自己心里有点数,同时也是获得情报,当然最后一点就是加固皇权了。
而百官不答应的原因是什么?不希望有一把剑在头顶上,不是说不愿意有人来监督。
真要不愿意,悬灯司,镇府司是干什么的?
只不过你让你的人来监督我,我们自然不答应,这也正常。
所以折个中,让大儒来管。
为什么让大儒来管?
虽然大儒要秉持良心,可最起码大儒是什么人?是文人,背后也有世家门阀在。
说难听点,小案子也就算了,抓到谁谁倒霉罢了。
可真遇到什么大案子,不是说让你欺上瞒下,给我时间来活动来操作,这总没问题吧?
反正让大儒来,可以保证的是,不偏袒皇帝,也不用太偏袒自己人。
让太监来就不行,纯粹就是偏袒皇帝。
那么顾锦年的办法就简单多了。
把东厂直接变成新的机构,叫东厂不太好,毕竟百官对这个机构已经是先天性厌恶了。
改成督察院,然后把权力拆分下。
起草权,监督权,审查权,让太监来。
为啥?
很简单啊,这些都是下人做的事情,是苦活累活。
而调遣权,缉拿权,定罪权,让大儒来拿,爽不爽?
有没有一种,我一句话就可以定人生死的感觉?
有就对了。
可问题是,起草权看似是在太监手里,可实际上就是在皇帝手里啊。
起草了,就算是立案了,一但立案了,太监就去调查,调查清楚了,再把人抓过来审问,审问过程中,把暗中调查的东西摆在你面前。
你不慌都不行啊。
老老实实交代吧。
行,人证物证全部在,自己也认罪了,移交给督察院吧。
督察院大儒看完人证物证,再看完犯罪人的认罪书后。
请问还要我做什么?
走程序缉拿定罪呗。
什么?要不要拖一会?
他娘的,人证物证都在,拖?嫌自己命长?
人证指证完毕。
物证检查完毕。
犯人承认罪名。
我督察院监正不同意,为什么不同意?我脑子进了水,我就是不同意。
您瞧怎么着,我嫌我命长,嘿,想让皇帝看我脑袋,我皮不皮?
所以。
督察院的大儒,就是皇帝的刀子,而且还是那种听话就落个好名声,不听话自己一起死亦或者背负一身骂名的下场。
这不就完美符合永盛大帝建立东厂的目的吗?
当然,顾锦年特意留了个心眼,拆分开来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不能让宦官一家独大。
宦官负责起草和监督审查权没问题,可必须要掌握铁证才能让督察院成为刀子。
说句不好听的话,没有铁证,督察院其实也有操作空间。
这也算是留条后路,不然宦官之祸,也不是小事啊。
反正,平衡才是王道。
其实顾锦年就是把检察院和法院逻辑拿出来,古代权力喜欢打包,比如说刑部,悬灯司,镇府司,其实权力都一样,不过就是管什么而已。
这样是不好的。
一家独大肯定不行,分权而制,才是王道。
至于有没有漏洞?
那肯定有啊。
这天下有什么东西没有漏洞?
谁能保证宦官就一个个听话?
又有谁能保证大儒就一定是好人?
说不准的东西。
“陛下过誉了。”
顾锦年微微一笑。
不过他继续开口。
“陛下,监督权由宦官执掌没有问题,但起草权得要一批人-->>
“直接移交督察院中,罪状证据,人证物证摆在面前,这些大儒即便是想要袒护这帮官员,也不敢乱来,所以表面上他们得到了调遣权,缉拿权,定罪权。”
“可实际上无非是最终执行人。”
“落个铁面无私的美名罢了。”
“妙。”
“妙。”
“当真是妙。”
永盛大帝很聪明,毕竟一国皇帝,顾锦年只是简单说出来逻辑,他便自己全部猜测干净了。
是的。
这就是顾锦年的解决办法。
皇帝建立东厂的目的是什么?
监督百官,让他们自己心里有点数,同时也是获得情报,当然最后一点就是加固皇权了。
而百官不答应的原因是什么?不希望有一把剑在头顶上,不是说不愿意有人来监督。
真要不愿意,悬灯司,镇府司是干什么的?
只不过你让你的人来监督我,我们自然不答应,这也正常。
所以折个中,让大儒来管。
为什么让大儒来管?
虽然大儒要秉持良心,可最起码大儒是什么人?是文人,背后也有世家门阀在。
说难听点,小案子也就算了,抓到谁谁倒霉罢了。
可真遇到什么大案子,不是说让你欺上瞒下,给我时间来活动来操作,这总没问题吧?
反正让大儒来,可以保证的是,不偏袒皇帝,也不用太偏袒自己人。
让太监来就不行,纯粹就是偏袒皇帝。
那么顾锦年的办法就简单多了。
把东厂直接变成新的机构,叫东厂不太好,毕竟百官对这个机构已经是先天性厌恶了。
改成督察院,然后把权力拆分下。
起草权,监督权,审查权,让太监来。
为啥?
很简单啊,这些都是下人做的事情,是苦活累活。
而调遣权,缉拿权,定罪权,让大儒来拿,爽不爽?
有没有一种,我一句话就可以定人生死的感觉?
有就对了。
可问题是,起草权看似是在太监手里,可实际上就是在皇帝手里啊。
起草了,就算是立案了,一但立案了,太监就去调查,调查清楚了,再把人抓过来审问,审问过程中,把暗中调查的东西摆在你面前。
你不慌都不行啊。
老老实实交代吧。
行,人证物证全部在,自己也认罪了,移交给督察院吧。
督察院大儒看完人证物证,再看完犯罪人的认罪书后。
请问还要我做什么?
走程序缉拿定罪呗。
什么?要不要拖一会?
他娘的,人证物证都在,拖?嫌自己命长?
人证指证完毕。
物证检查完毕。
犯人承认罪名。
我督察院监正不同意,为什么不同意?我脑子进了水,我就是不同意。
您瞧怎么着,我嫌我命长,嘿,想让皇帝看我脑袋,我皮不皮?
所以。
督察院的大儒,就是皇帝的刀子,而且还是那种听话就落个好名声,不听话自己一起死亦或者背负一身骂名的下场。
这不就完美符合永盛大帝建立东厂的目的吗?
当然,顾锦年特意留了个心眼,拆分开来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不能让宦官一家独大。
宦官负责起草和监督审查权没问题,可必须要掌握铁证才能让督察院成为刀子。
说句不好听的话,没有铁证,督察院其实也有操作空间。
这也算是留条后路,不然宦官之祸,也不是小事啊。
反正,平衡才是王道。
其实顾锦年就是把检察院和法院逻辑拿出来,古代权力喜欢打包,比如说刑部,悬灯司,镇府司,其实权力都一样,不过就是管什么而已。
这样是不好的。
一家独大肯定不行,分权而制,才是王道。
至于有没有漏洞?
那肯定有啊。
这天下有什么东西没有漏洞?
谁能保证宦官就一个个听话?
又有谁能保证大儒就一定是好人?
说不准的东西。
“陛下过誉了。”
顾锦年微微一笑。
不过他继续开口。
“陛下,监督权由宦官执掌没有问题,但起草权得要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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