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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真的不务正业第六百一十四章 两相其害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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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渭说了什么?简而言之,可以称之为白银硫磺条约。

    倭国每年出口到大明的白银大约有三百五十万银,硫磺将近六百万斤,这两样商品,就是倭国的特产,也是倭国换取大明商品的重要来源,而现在长崎总督府要求织田信长答应,所有的白银和硫磺,都要运抵长崎,交由长崎总督府,由长崎总督府负责周转,理由是为了贸易安全。

    而放款的方式,就是以倭国通行宝钞为主,大明货物为辅。

    而这份条约最危险的地方就在于,长崎总督府有监察之权,可以以各种理由,来扣押货物,暂停放款和不放款。

    也就是长崎总督府可以无理由的没收抵达长崎的货物,而且是名正言顺的,正大光明的。

    这份条约需要安土幕府织田信长的签字,只要织田信长签字,那倭国就彻底失去了贸易自主。

    而倭国还不是大明,物产丰富,有极大的战略纵深,还有陆路商路可以通商,倭国极为仰赖海外货物的流入,这就是一份强制性闭关锁国的条约,禁止了倭国和外界的交流。

    原先,倭国人的商贾在长崎,不仅仅可以跟大明商贾接触,还可以和红毛番的商贾接触,现在只能和长崎总督府沟通了,能在外贸中得到什么,全都由长崎总督府说了算。

    所以,张居正才说长崎总督府如此霸道行事,一定会有巨大的危险。

    “这个议题,朕是很希望通过廷议的。”朱翊钧表达了自己的态度,作为皇帝他有一票否决权,也有通过权力,但他还是要看廷臣们的意见。

    “水师应该调动策应,防止生变。”曾省吾站在了兵部尚书的立场上,赞同了这项提议,并且认为应该积极行动。

    这其实还涉及到了一个自明初就在讨论的问题,藩属国,有没有独立外交的权力。

    自洪武年间册封李氏朝鲜之时,这就是个被反复提及的问题。

    李成桂是大明册封的朝鲜的第一个国王,如果没有大明册封,李成桂能不能建立李氏朝鲜都两说。

    洪武二十九年,朝鲜大臣郑道传,怂恿朝鲜国王李成桂联合女真攻辽。

    在传统的认知里,朝鲜是孝子,但孝子也不是一直孝顺的,李成桂自从称王之后,对大明表面恭顺,其实暗中一直在积极训练军卒,意欲何为,不言而喻。

    郑道传可是李成桂的心腹。

    太祖高皇帝朱元璋下旨到朝鲜,以贺表用词轻薄戏侮,要求主张攻辽的郑道传去南京,郑道传不去,继续怂恿李成桂。

    而李成桂的儿子李芳远悍然发动了第一次王子之乱,诛杀了意图攻辽的郑道传,逼迫李成桂当了太上王,禅让了王位。

    朝鲜的国策‘事大交邻’是在景泰年间首阳君李瑈发动了‘癸酉靖难’,夺取了侄子的王位后,才最终确立的,这也成了后来朝鲜的国策。

    在国初,大明臣子普遍认为,李成桂胆敢有攻辽的企图,就是和女真人眉来眼去,才有这个胆子,那时候就有臣子提出,剥夺藩属国的外交权。

    郑道传是李成桂的心腹,而且是嫡系,郑道传攻辽的想法,李成桂真的一点都不知道吗?

    而现在,长崎总督府徐渭的这本白银硫磺条约,就是在剥夺倭国的外交权,商贸、使者等等一体禁止,剥夺藩属国的外交权,从倭国开始。

    “长崎总督府的提议是极好的,但长崎总督府是否有保护自己的力量是存疑的,长崎总督府的牙兵有一千五百人,长崎行都司的大阪湾守御千户所也只有三千人的规模,文华殿的决策,理当考虑地方的难处,还是要下章询问长崎总督府是否坚决如此主张。”张居正也赞同这个条约。

    但是这个条约,有点逼织田信长造反的意思,到时候长崎总督府会非常的危险。

    “臣也是这么认为的,还是下章到长崎,让他们再慎重考虑一下,尤其是站在自己安危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王崇古也认为应该慎重一些。

    所有人都知道,去长崎的牙兵、客兵全都是疯子,只要能灭倭,其他全然不顾及,但大明朝廷做决策就必须顾及。

    廷议没有通过白银硫磺条约,而是让长崎总督府再慎重的考虑一番,而且神田真一,仍然没有来到大明,可以再等一等,再削弱几分织田信长的实力。

    廷议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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