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在下的刀子致郁全球第209章 第一次卖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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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朱夏华泡了杯茶,坐在书房之中,小心翼翼的拆开了书籍。翻开了第一页。
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这一天他回到村里来看望他的爷爷。
……
“第三人称。”
“完全截然不同的写法。”
朱夏华喃喃道,故事的开头直接介绍了本作的主角,许三观。
这种简单直接的写法,与《活着》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可与《活着》不同的是,这一部是第三人称视角的写作,站在上帝视角,如果说《活着》更像是代入,而《许三观》更多的就是在讲述。
许三观的爷爷,看上去有些痴傻,就连许三观的爹早死的都不清楚,说话的时候,口水还会从嘴角留下来。
“豁。”
开头的第一段,直入正题!
“我儿,你身子骨结实吗?”
“结实。”许三观说,“爷爷,我不是伱儿……”
他爷爷继续说:“我儿,你也常去卖血?”
许三观摇摇头:“没有,我从来不卖血。”
……
为什么《许三观卖血记》在发售的第一时间,仍然能够吸引这么多读者的购买,除了老贼本身的原因以外,这书名同样是一个重要因素。
卖血?
卖血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要卖血?
在现代社会中,卖血一词几乎可以说是销声匿迹,更多的是献血。
对于年轻人而言,这是一个陌生的词语。
第一章,对“卖血”同样陌生的许三观,就踏入到了这个崭新的世界之中。
献血是献血,卖血是卖血。
而且卖血还很有讲究。
“我们卖完血以后要上馆子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猪肝是补血的,黄酒是活血的……”
……
“又学到一个冷知识!”
“现在没有卖血这一说了,不过我刚刚问了我爸,我爸说小时候确实是有的,而且他们村那边还有血头,专门收血。”
“书里也有!”
“这本书老贼的写法很不一样啊,大段大段的对话!”
“文学作品都是这么写的,华丽辞藻用的不多。”
一众第一时间买到这本书籍的老贼书粉们都开始如火如荼的讨论了起来。
光是从《活着》与《许三观》的开篇而言,无疑是《许三观》更加具有吸引力,就是因为“卖血”这个点,而《活着》的开头相当平淡。
卖血这件事,还很有讲究。
不仅仅要补血,而且不能撒尿,按照书里角色的说法来说,就是说这尿一尿出去,几碗水就白喝啦,身上的血也少了。
在第一章里,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恰遇隔壁村的朋友要去城里医院卖血,由于好奇,和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强壮,去卖的血!
卖完之后,果然搞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
而卖血的钱,足足有三十五块!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三十五块钱可是巨款,这点就算是之前不了解的年轻人们,在《活着》发售之后都有所了解。
包括刘磊。
按照奶奶的说法,就算到了后来的时代,爷爷不过一个月48块,而是还是正式工。
而这本书里的时代,显然还要更早一些。
“这就叫做血汗钱……”
……
许三观相当感慨,在工厂里挣的是汗钱,而卖血挣的是血钱。
既然是血钱,就不能随便乱花,得花在大事情上面。
那什么对那个年代的男人-->>
朱夏华泡了杯茶,坐在书房之中,小心翼翼的拆开了书籍。翻开了第一页。
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这一天他回到村里来看望他的爷爷。
……
“第三人称。”
“完全截然不同的写法。”
朱夏华喃喃道,故事的开头直接介绍了本作的主角,许三观。
这种简单直接的写法,与《活着》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可与《活着》不同的是,这一部是第三人称视角的写作,站在上帝视角,如果说《活着》更像是代入,而《许三观》更多的就是在讲述。
许三观的爷爷,看上去有些痴傻,就连许三观的爹早死的都不清楚,说话的时候,口水还会从嘴角留下来。
“豁。”
开头的第一段,直入正题!
“我儿,你身子骨结实吗?”
“结实。”许三观说,“爷爷,我不是伱儿……”
他爷爷继续说:“我儿,你也常去卖血?”
许三观摇摇头:“没有,我从来不卖血。”
……
为什么《许三观卖血记》在发售的第一时间,仍然能够吸引这么多读者的购买,除了老贼本身的原因以外,这书名同样是一个重要因素。
卖血?
卖血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要卖血?
在现代社会中,卖血一词几乎可以说是销声匿迹,更多的是献血。
对于年轻人而言,这是一个陌生的词语。
第一章,对“卖血”同样陌生的许三观,就踏入到了这个崭新的世界之中。
献血是献血,卖血是卖血。
而且卖血还很有讲究。
“我们卖完血以后要上馆子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猪肝是补血的,黄酒是活血的……”
……
“又学到一个冷知识!”
“现在没有卖血这一说了,不过我刚刚问了我爸,我爸说小时候确实是有的,而且他们村那边还有血头,专门收血。”
“书里也有!”
“这本书老贼的写法很不一样啊,大段大段的对话!”
“文学作品都是这么写的,华丽辞藻用的不多。”
一众第一时间买到这本书籍的老贼书粉们都开始如火如荼的讨论了起来。
光是从《活着》与《许三观》的开篇而言,无疑是《许三观》更加具有吸引力,就是因为“卖血”这个点,而《活着》的开头相当平淡。
卖血这件事,还很有讲究。
不仅仅要补血,而且不能撒尿,按照书里角色的说法来说,就是说这尿一尿出去,几碗水就白喝啦,身上的血也少了。
在第一章里,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恰遇隔壁村的朋友要去城里医院卖血,由于好奇,和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强壮,去卖的血!
卖完之后,果然搞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
而卖血的钱,足足有三十五块!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三十五块钱可是巨款,这点就算是之前不了解的年轻人们,在《活着》发售之后都有所了解。
包括刘磊。
按照奶奶的说法,就算到了后来的时代,爷爷不过一个月48块,而是还是正式工。
而这本书里的时代,显然还要更早一些。
“这就叫做血汗钱……”
……
许三观相当感慨,在工厂里挣的是汗钱,而卖血挣的是血钱。
既然是血钱,就不能随便乱花,得花在大事情上面。
那什么对那个年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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